標記和行車燈:它們有什麼區別
許多司機沒有考慮不同類型的照明系統的特點。這些包括行車燈和停車燈 - 這些選項之間的差異很大,它們不能相互替代。重要的是要了解該設備的用途以及必須在什麼條件下使用。
什麼是標誌燈和行車燈
日間行車燈 (DRL) 是適用於任何類型車輛的外部照明設備。其目的是在白天提高汽車前部的能見度。在任何天氣下都可以更好地看到汽車,從而提高交通安全性。
在能見度差的情況下以及在夜間和黃昏時停車時,需要尺寸來突出汽車。它們的亮度要低得多,這足以表明一輛站立的汽車,在英語中這個選項被稱為“停車燈”。
在這種情況下,可以使用不同的解決方案:
- 近光燈.此選項最常在 DRL 不存在的情況下適用。通常在這種情況下,前照燈在降低的電壓下運行,這樣可以節省電力並減少燈和反射器的磨損,它們可能因過熱而失效。在某些國家/地區,此選項是被禁止的。近光燈和霧燈是行車燈的合法替代品。
- 低壓遠光燈.該解決方案在北美國家廣泛使用。通過一個特殊的電阻器施加電壓,使光強度不超過 1500 坎德拉。許多汽車製造商將此系統作為標準安裝,因此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。
- 霧燈.在俄羅斯,根據交通規則,允許打開霧燈作為行車燈的替代品,這樣可以確保車輛的良好能見度。但在許多州,在正常天氣條件下禁止打開 PTF。
- 固定式 DRL.另外,該元素已強制安裝在斯堪的納維亞的汽車上。最初,這些是帶有白熾燈的前照燈,但現在 LED 設備使用明亮的白光,即使在白天也清晰可見。同時,用電量極少,減少了用電設備的負荷。
至於位置特徵,有幾個重點:
- 根據歐洲規則,照明設備的尺寸應為 25 至 200 平方厘米,40 平方厘米。由俄語。
- 歐洲的發光亮度為 400 至 1200 cd,俄羅斯為 400 至 800 坎德拉。
- 行車燈的安裝高度有規定,應設置在 25 至 150 厘米的水平面上。
與機器邊緣的距離不得超過 40 厘米,元件之間的最小間隙為 60 厘米。
標誌燈和行車燈的區別

根據 GOST R 41.48-2004,日間行車燈必須在打開點火開關時以自動模式開始工作。這是許多國家的強制性要求。如果沒有單獨的 DRL,可以使用近光燈或霧燈。同時,燈光應足夠亮,以便在多雲天氣和晴天提供良好的能見度。
此外,根據 GOST,當近光燈或遠光燈打開時,行車燈應關閉。但在駕駛時,無論車輛位於城市或高速公路上,它們都能正常工作。 DRL 並非安裝在所有汽車上。較舊的型號根本沒有它們,但大多數較新的型號已經具有此選項。
標記燈安裝在所有車輛上並用於其他目的。大多數情況下,這是一個低功率燈泡,位於近光燈中,但與它分開工作。由於燈的亮度較低且該元件的用途不同,因此禁止將它們用作行車燈的替代品。
在一些較舊的汽車中,通常還安裝了日本製造的側面停車燈。它們是白色的,在停車和更換停車時都可以工作,提高能見度並提供額外的安全性。

一些司機將明亮的 LED 燈泡放入尺寸中,以使用它們作為 DRL 的替代品。這是規則所禁止的,需要罰款。
何時包含尺寸
根據它們在站立式汽車上使用的規則,側燈通常被稱為停車燈。它們必須在夜間(在沒有燈的路段是強制性的)和能見度不足的情況下打開。這對於使汽車可見,以降低碰撞風險是必要的。
側燈和近光燈的區別 不僅在它們的目的上,而且在亮度上.對於尺寸,使用了低功率燈泡,它消耗的電量要少得多,並且不會太快耗盡電池。光線很暗,但在黑暗中卻清晰可見。
如果白色或黃色燈泡通常放在前面,那麼後面的尺寸總是紅色的。這樣做是為了清楚汽車在哪一側。在牽引拖車、半拖車或殘疾車輛時,也必須在一天中的任何時間打開這種類型的燈。

停車燈 也包括在降雪期間 和其他降低能見度的天氣條件。在這種情況下,它們與近光燈、霧燈等結合使用。
禁止在尺寸前面安裝彩色燈泡,這可能會導致罰款甚至剝奪駕駛執照。這也適用於尾燈,應該有紅色標誌燈。
了解日間行車燈和側燈之間的區別很容易。最主要的是正確使用每個選項,以免違反規則。如果汽車沒有 DRL,您可以為此放置額外的光源,這不是法律禁止的。


